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题研究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14:4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规范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监管、评估人员和照护人员日常管理,7月14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陈滨副局长召集局相关处室、单位及玄武、秦淮、鼓楼、建邺四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核查、评估人员和护理员记分管理办法。
会上,玄武区、鼓楼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围绕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核查、评估人员和护理员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介绍,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两个办法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提出了修改意见。
陈滨副局长强调,要明确依据,两个办法涉及的各项条款,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协议要求,确保两个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法可依。要明确责任,两个办法要明确评估机构、照护机构、评估人员和照护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要细化内容,按照便于操作、便于执行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两个办法相关实施细则。要加快行文,要梳理会议讨论的意见建议,完善两个办法,征求全市各分局和其他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的意见,达成一致后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