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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待遇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9:4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参保人员在省内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江苏省中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下表)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70%予以支付,支付额不占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时间:202471日)

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支付政策

序号

项目名称

支付类别

限定支付

先行自付

1

精子优选处理



2

取精术



3

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


10%

4

取卵术

3


5

取卵术-内镜下操作(加收)



6

胚胎培养

3

10%

7

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

3

10%

8

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



9

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



   10

胚胎移植


10%

   11

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


10%

   12

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



   13

胚胎辅助孵化



   14

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

注解

10%

   15

人工授精



   16

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



   17

单精子注射

3

10%

   18

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3

10%

注解: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限制:1. 夫妻一方为单基因疾病患者或双方是同一单基因病的携带者,曾孕育或具有生育致畸、致残、致死的单基因病患儿高风险的夫妻;2. 夫妻一方或双方携带染色体结构异常,包括相互易位、罗氏易位、倒位、复杂易位、致病性微缺失或致病性微重复等;3. 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