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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9:4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本市户籍居民

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

1.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 《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 《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 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准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四)大学生。在宁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凡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医疗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符合(一)(三)项条件的居民也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 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 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 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 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 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 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8. 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 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