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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23 11: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溧水爱英护理院行政检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 
| 检查类型 | 现场检查 | 
| 检查内容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 
| 检查依据 | 《2022年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医发〔2022〕31号)等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溧水爱英护理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320117MJ5839963W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爱英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证件号码 | 320**************27 | 
| 检查结果 | 存在多收取住院护理费,违规收取中频电治疗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元。 | 
| 检查决定 | 责令整改,约谈护理院院长,追回违规费用;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 
| 检查日期 | 2022年9月14日 | 
说明:本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内容是指除“双随机”检查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等。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8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