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4838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统计分析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22年南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2年,南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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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聚焦医疗保障事业重点工作目标和改革任务,持续发力,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贡献医保力量。
一、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56.37万人,参保率达99%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9.49万人,占比63%;在职职工404.16万人、退休人员135.3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31万人和8.2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16.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8万人,增幅0.7%。生育保险参保363.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4万人,增幅7%。
(二)基金收支情况
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406.36亿元、325.43亿元,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36.4亿元。
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63.07亿元,同比增长9.63%,其中征缴收入350.53亿元。基金支出282.24亿元,同比增长10.8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508.1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215.16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292.98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29亿元,同比增长3.15%;支出43.19亿元,同比增长11.67%。年末累计结存28.26亿元。
(三)待遇享受情况
2022年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8373.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68%。其中:普通门急诊5245.0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66%;门诊特定项目172.8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13%;住院77.1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46%。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8.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293.74亿元,比上年增长4.76%,其中医疗机构发生费用265.34亿元,药店刷卡费用28.40亿元。
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082.7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98%。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2.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76.05亿元,比上年降低0.43%,人均医疗费用2403元,比上年降低0.99%。
(四)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情况
2022年,享受失能保险待遇24370人,其中入住机构接受照护服务5601人,居家接受照护服务18769人。设立失能保险服务窗口36处,定点评估机构46处,照护服务机构589处。失能保险基金本期收入5.46亿元,支出4.22亿元。
(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情况
2022年,办理个人账户共济10.46万人,涉及金额60455.9万元;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45.4万人,涉及金额10348万元;支付疫苗费用30.1万人,涉及金额17606.5万元。
二、医疗救助
2022年,按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医保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共122616人,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共计5803.27万元。门诊救助132.44万人次,门诊救助费用1.57亿元;住院救助6.41万人次,住院救助费用1.5亿元。
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度,全市参改医疗机构共出院98.79万人次,同比上升1.68%;发生住院费用140.35亿元,同比下降8.74%;统筹(大病救助)基金支出87.98亿元,同比下降9.8%;次均费用14206.45元,同比下降10.25%。
提高医药服务可及性。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增加至173种,共有43家定点零售药店和69家定点医疗机构具有“双通道”服务资质,全年累计23362人办理“双通道”相关手续。新增25家恶性肿瘤门诊辅助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102个街道(镇)。建设医保便民药店,完成第一批37家便民药店验收。
四、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集中结算
做好国家、省组织2批药品集中采购落地工作以及3个批次国家集采药品执行期满延续采购、省组织第一轮集中采购药品接续采购。落实国家、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果,开展南京市“8·16”“10·30”“12·30”部分医用耗材延续采购谈判,完成碧迪、大博、威高三家企业整体谈判续约工作。以中选产品与非中选产品价格差距大的腹腔穿刺器作为试点,引导集中带量采购44个非中选产品主动降价,平均降幅62.2%。常态化组织开展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检测试剂最低价格谈判工作,实现754个产品降价,平均降幅19.15%,预计节约金额4635.12万元。全年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预付医保基金3.57亿元,药品、医用耗材降低价格共计节约资金超8亿元。
持续推广生物医药创新产品,2022年全年新推广药品、医用耗材(含检验检测试剂)44个,累计推广创新产品84个。
2022年,南京地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供应服务企业通过省、市平台采购医用耗材、药品累计金额309.35亿元,累计集中结算金额283.37亿元。
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22年,全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522.05万人次,费用137.35亿元,结算人次较2021年增长40.68%,超过全省其他城市结算量总和。转出结算117.32万人次,费用8.05亿元;转入结算403.62万人次,费用128.76亿元,占整体结算费用的93.75%。跨省结算148.21万人次,费用45.58亿元;省内结算373.84万人次,费用87.77亿元,占整体结算费用的63.91%。转出住院结算3.07万人次,费用4.83亿元,次均费用1.57万元;转入住院结算37.53万人次,费用97.04亿元,次均费用2.59万元。
截至2022年底,异地就医联网医药机构3062家,其中医疗机构624家、药店2438家。
六、医保基金监管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2022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35.73%,追回医保基金1.79亿元。受理医保基金举报线索93件,办结率100%。完成行政处罚5例,公开曝光典型案例4个,兑现举报奖励4422.34元。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第三期)”,累计达到150条。
七、医保公共服务
完善南京“医保高铁”手机云平台,开辟数字化引领“三医联动”新模式。截至2022年底,1886家医院已开通使用“医保高铁”,用户数量超2.95万人;1430家医药企业开通使用“医保高铁”,用户数量1.03万人;累计使用量超459万人次,日均5200人以上登录使用,日均使用人次约1.2万。
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新建100个示范点,实现全市102个街道(镇)医保服务圈全覆盖。
健全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体系,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100%。
八、疫情防控保障
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1个点至8%,年度为各类参保单位减负约28.8亿元。
出台疫情防控医保举措,进一步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继续执行“长处方”政策,对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防疫耗材药品予以随报随挂。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医保结算支付,为江宁区、溧水区“发热诊疗车”以及江宁区24家基层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医保结算,满足疫情期间群众线上就医购药实际需求。
牵头开展市药品集中采购保供专班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通过“医保高铁—采购调配大厅”累计向我市约2600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新冠防控相关药品约1100万片(粒)、80万瓶(支)、170万袋。紧急划拨3亿元垫付资金,用于缓解企业采购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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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