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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8044 信息分类: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3-03-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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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围绕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力保障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开展,为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以及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印发《2022年市医疗保障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通过专题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疗保障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把对《纲要》深入学习领会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动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以及行政相对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参会代表对我市医疗保障改革工作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2022年南京市医疗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化医保简政放权、推进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及优化医保惠企便民服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共18条创新改革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医保“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提高医保服务效能。印发《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进一步减证便民,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 服务,对清单内3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实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100%。持续推进医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将新出台惠企便民政策文件、重大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案例通报等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依法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各种媒体报道医疗保障政策120余篇次,有效宣传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增进了政府部门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医保立法工作。2022年,我局按照省局要求,三次组织对省起草《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条例》现场调研和座谈会,我们在省局《条例》(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组织对起草的《南京市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由我局牵头起草的《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被列入《2022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们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通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开展风险评估等程序,制定并完善了《实施办法》内容框架,确保该项重大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加强内部法治审核。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我们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培训指导、会商研究、法制审核、工作督导等方式,为制定医保政策、签订合同、行政执法、信访答复等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法治审核120余件次。制定标准、梳理清单。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流程。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从制度和程序上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工作,严格了工作流程。

   (四)严格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一是健全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制度。建设南京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流转系统,实现案件文书线上流转功能,确保基金监管过程全留痕,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推进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和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印发《南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第三期)》和《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办法》。二是推进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聚焦重点行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在全市先后开展了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回头看”、打击“三假”专项检查、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000余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约1600多家,其中暂停和解除医保协议17家,已追回医保基金约1.79亿元。三是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两定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海报、宣传册、动漫短片、信用“云承诺”等活动,倡导合法守约、诚信经营。组织开展个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题宣传活动,落实有奖问答、编写医保基金监管短信提醒、致全市参保人员一封信等宣传稿件。有奖答题参与16814人,参与抽奖43285次,短信发送60万条,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五)有效规范医疗保障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督促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促进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对我局1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和维护,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年度抽查计划并高质量完成全年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医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2022年,我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6件、行政诉讼2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其中一起诉讼涉及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我们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协调,与当事人达成了庭前调解,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2年工作,我局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加快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在组织干部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原原本本、照本宣科的学习模式更为普遍,讨论交流、互动答疑的模式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及标准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特别是相关执法制度及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法治建设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略显薄弱,同时,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法治建设主要计划

   (一)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序时推进医保立法工作。2023年,我们依据即将出台《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重启《南京市医疗保障办法》立法工作,汇总梳理医保系统政策,积极联系司法部门指导,精准规划立法进程,力争在年底前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出台《办法》,为全市医保工作明确法律依据。

   (二)围绕严格规范程序,加强医保法制审核。加强对新出台《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学习,持续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水平,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认真审查好局签订合同及服务协议文本及出台其他政策文件,并将涉及法律风险及法律意见及时做好反馈,确实把好审核关。

   (三)围绕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执法资格考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日常自学相结合。将《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点,通过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现场授课等途径,增强学法用法思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