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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保局通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5:1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案例1:江苏紫金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案

经查,202011日至2021131日期间,江苏紫金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超量(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15794.13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六、八款、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追回医保违规费用615794.13元,并处违约金1231588.26元;暂停该医院医保服务协议5个月;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案例2:南京玄武妤悦中医医院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限定用药案

经查,202011日至2021131日期间,南京玄武妤悦中医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超量(重复)收费、超医保限定用药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01585.36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六、八款、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追回医保违规费用301585.36元,并处违约金603170.72元;暂停该医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案例3:南京怡悦医院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超量(重复)收费案

经查,202011日至2021131日期间,南京怡悦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超量(重复)收费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00059.81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六、八款、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追回医保违规费用100059.81元,并处违约金200119.62元;暂停该医院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案例4:南京国悦医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经查,202011月至12月期间,南京国悦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分解住院、过度医疗、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32955.8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六款、《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作出以下处理:追回违规医疗费用332955.8元,并处违约金665911.6元;对医保医师张某某、刘某分别记3分。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案例5:南京万寿医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经查,20201月至202012月期间,南京万寿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病人、过度检查,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2011.56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六款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42011.56元,并处违约金84023.12元。


案例6: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叶某、吴某某将非门慢、门特适应症药品费用纳入门慢、门特支付范围予以报销案

经查,202011日至20201125日期间,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心内科存在将参保患者非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适应症药品费用纳入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支付范围予以报销,涉及违规费用402119.34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十一款,《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作出以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402119.34元;对医保医师叶某、吴某某分别记3分、2分;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案例7:南京诚乐中医医院存在违规上传医保数据、低标准收治病人案

经查,202094日到2020123日期间,南京诚乐中医医院存在“暂缓校验”门诊停诊期间,违规上传医保数据及低标准收治病人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18546.55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医疗费用218546.55元;解除协议,且一年内不再接受该院提出的协议定点申请。按相关规定认定其失信行为。